等你来——为中访在线代言!
中访在线
当前位置: 首页 > 编辑部 > 正文
中访在线:擅自使用“中访”名称涉嫌违法,权利人严正声明
2026年6月3日 ⁄ admin ⁄ 评论数 0+ ⁄ 已影响 +

近日,知名访谈类网站“中访在线”就其品牌名称“中访”遭遇多地侵权一事发布严正声明。据权利人宜昌市华夏阳光文化专修学校介绍,“中访”取自“中国访谈”之意,已依法完成备案并享有知识产权,任何擅自使用该名称的行为均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。

据了解,“中访在线”由文学教育工作者、中国教育学会会员、《作文与人才》专家组秘书长张智华老师于2016年8月首次提出。同年8月18日,平台在西陵峡畔正式上线,并注册域名chinafangtan.com。该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,网站名称为“中访在线”,备案号为鄂ICP备16014688号-1,主办单位为宜昌市华夏阳光文化专修学校。根据相关规定,“中访”的知识产权归属该校所有。

权利人近期发现,国内多地出现未经授权擅自使用“中访”名称的网站。这些侵权网站的域名与网站名称大多明显不符,容易使公众误认为其与“中访在线”存在特定联系,从而产生混淆。权利人指出,作为具有影响力的备案网站名称,“中访”前加或后加任何文字均构成侵权。

法律人士表示,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站名称,误导公众并造成混淆的行为,已违反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的相关规定,侵权者可能面临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。

“中访在线”提醒广大网民注意辨别真伪,同时正告侵权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,权利人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“中访在线”备案信息截图


百度认证“中访”截图

(来源:中访在线/作者:隆仪)

责任编辑:文禾


支付宝

支付宝

微信

微信
中访在线:华语世界互动新媒体

发表留言:

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